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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港人十大錯別字排行榜
Gabriel_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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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4-21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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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位:部分的「分」。「分」是量詞,但其實上,部分是用「分」
的,不能用「份」,但現在往往寫「部分」,反而會被人
當作寫錯別字。
呢個我好有保留。
分
唔單係量詞,亦係動詞; 包括金庸,文字學家劉晟等大師老早就對某些人將身份寫成身分,手錶寫成手表等行徑列為 "殺人奪金",
部分
亦好可能係呢類文字。<何文匯係其中一個殺人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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