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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港人與犬,不得入境」 [打印本頁]

作者: 綠林    時間: 2009-3-6 09:23     標題: 「港人與犬,不得入境」

強烈嚴重支持馬交正苦,最好禁止所有港人踏足馬交,連澳門賽馬會都應該剔除所有港燦的會員資格,拍賣港人全部馬匹(包括曾志偉隻掌門人),在澳門持有之物業,大陸咁多貪官,求其放一個內陸窮省落泥都可以接晒港燦D資產啦

家下馬交人民抬起頭來當家作主了,有祖國貪官強大支持,買和買對子D散紙都大注過港燦全日投注啦

有左內地貪官以百家樂檯代替辦公檯,夠晒有突啦,以後都唔洗再靠班窮港燦輸血了

一於在馬交各個入境大堂掛塊牌「港人與犬,不得入境」以及「違反者一律掟落東望洋」
作者: 爆滿時段    時間: 2009-3-6 10:26

我呢 d 良好香港市民, 澳門好歡迎的.
作者: 一個人    時間: 2009-3-6 10:28

禁止搞屎棍入境,你係唔係搞屎棍?
作者: 爆滿時段    時間: 2009-3-6 10:39

以旅遊身份入境, 從事搞屎棍為實, 咁就自己唔岩先啦, 仲好意思話人地?
作者: let_s_cat    時間: 2009-3-7 00:30

咁多港人都可自由出入境,
就淨係果班攪屎棍唔入得境,
鬧乜呀,反省吓啦!!!!

咁多人死就唔見班攪屎棍自己去死.
作者: judy514    時間: 2009-3-7 02:30

樓主既標題有問題

樓主話香港人與犬不得入境,但係而家一日有成上萬人次過境港澳關口wo

會晤會係樓主想比喻不得入境d人同狗一樣,但係又不小心打左係港人呢?
作者: 勇者無敵    時間: 2009-3-7 02:32

澳門: 香港居民 唯屎棍與西奴不得內進
作者: 唔識講    時間: 2009-3-7 03:49

有個學者好似係過去講talk
咁都唔俾入
作者: 三缺一    時間: 2009-3-7 04:10

我呢個月去左澳門3次....又唔見我有事???
23條跟本就係保障我地............
唔係班搞屎棍帶頭反對兼誤導人民
香港一早實行左啦..........
作者: 斷估人    時間: 2009-3-7 05:14

有4 個老婆既人就可以港澳來回, 大聲狗吠, 守法學者就不得入澳, 澳門是個咩地方大家心有數 la. 好彩我唔是澳門人.
作者: judy514    時間: 2009-3-7 05:16

其實件事證明左立23條只係對政治人物有影響

我都晤明點解香港咁多平民日日都驚俾23條逼害
作者: let_s_cat    時間: 2009-3-7 05:54

法律是對違法嘅人制裁,
所以攪事者咪反對立法.

所以標題應改為:

攪屎棍與狗,不得入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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