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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 毓 民 : 修 訂 議 事 規 則 收 緊 言 論 自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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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靚靚仔仔
時間:
2009-2-28 16:28
標題:
黃 毓 民 : 修 訂 議 事 規 則 收 緊 言 論 自 由
社 民 連 主 席 黃 毓 民 認 為 , 如 果 因 應 他 們 在 議 事 堂 內 的 行 為 而 修 訂 議 事 規 則 , 會 收 緊 言 論 自 由 , 議 員 在 權 力 及 特 權 法 案 下 的 言 論 免 責 權 , 形 同 虛 設 。
有 學 者 表 示 , 事 件 反 映 社 民 連 與 泛 民 主 派 的 關 係 進 一 步 惡 化 , 擔 心 雙 方 日 後 難 以 合 作 。
黃生係晤係痴左線呀
佢地平時係立法會亂咁叫,潑婦罵街鬼有人理佢咩
而家佢郁手郁腳俾人圍小都好正常ja
晤俾你郁手就係收緊你既言論自由?係晤係因為佢表達能力太差要用body language先表達到自己呀
但係好似一向言論自由晤包body language嫁wo
作者:
let_s_cat
時間:
2009-2-28 17:03
佢真係愈來愈癲. 唔知係咪更年期.
自己郁手郁腳做SHOW , 破壞晒d秩序同形象. 跟手又用言論自由做擋箭牌. 簡直打橫黎.
作者:
濃濃詩意
時間:
2009-2-28 18:05
問題係連民主黨同公民黨都咁講噃,有時香港人真係抵死,俾政府老屈又強姦民意之後仲要幫政府講話!
作者:
靚靚仔仔
時間:
2009-2-28 22:56
無錯,流氓議員黃毓民沒有尊重民意真是令人討厭,市民亦應狠評流氓議員黃毓民此做法。
尊重民調很重要,不能選擇性偏聽,流氓議員黃毓民要多向政府學習。
呢句先正確掛
一個口口聲聲話有10%支持率就夠既人,仲妄想話自己尊重民意?
佢係晤係high大左
作者:
judy514
時間:
2009-3-1 03:58
我百分之一千支持修改議事規則. 如果邊個議員在議事堂上搞暴力, 就由保安員馬上用武力打柒返佢. 直至爆缸爆春袋為止. 你議員可以用口, 但系唔可下下走出來撩文打咁. 既然你撩文打? 又以為人地一定唔敢打你,你就可以食到人地盡搏呢 d 著數~ 咁好丫... 就改規則等人地可以打柒返你囉. 呢 d 先叫做公平.
作者:
jjason
時間:
2009-3-1 11:34
當你發覺辯論對手原來是條癲狗,對著你狂吠,這時你可以有兩個選擇,一是將自己變成癲狗,同癲狗鬥吠,二是將癲狗趕走。
作者:
Goo姐
時間:
2009-3-1 12:00
全港聲討社民連,,但社民連話我有選民支持,不會認同民意.咁民選議員,唔聴民意.咁點話自己係民意代表呢..社民連真係呃人囉
作者:
Ivy_Tai
時間:
2009-3-1 12:44
我反而對樓主既簽名檔有興趣
因為正確的說法是...
當中國係司法, 自由, 民主各方面漸漸向美國睇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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