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香港法律︰是否容每次影印書刊中之十分之一及抄別人的音樂創作其中3個BAR [打印本頁]

作者: 係清一色    時間: 2009-1-29 00:34     標題: 香港法律︰是否容每次影印書刊中之十分之一及抄別人的音樂創作其中3個BAR

版權條例的確係咁寫,每次最多只可以:

1. 影印書刊中之十分之一內容
2. 抄別人的音樂創作其中3個BAR

不過有影印舖唔理咁多照印,而如果唔係將一本書大量印刷係好難捉既...事實上亦都好少人因為印得1本半本書而俾人捉到

至於音樂創作,創作係好難界定有無抄襲既...
台灣有知名樂團試過有7小節同一首外國歌一樣,但佢唔係抄襲,
哈利波特作者羅琳亦曾被人控告抄襲,
但以上案例最後都告唔入,

因為只要被指抄襲的人士能提供靈感來源,九成都唔會告得入





歡迎光臨 UFunFun 討論區 (http://ufunfun.com/)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