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遭票控鄭家富認錯道歉 近來交通事故接連不斷,一向高呼打擊違例駕駛的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的民主黨議員鄭家富,在機緣巧合下被揭發其在去年8月,因於隧道內超速駕駛遭到票控。他回應指,因律師樓地址更改,故收不到傳票,亦不知須到法庭應訊,昨日要經傳媒通知才得悉事件。他又透過傳媒向公眾道歉,承認事件對其有負面影響,會警惕自己免再重犯。 稱更改地址收不到傳票 一向提倡「打擊違法駕駛」的鄭家富表示,事緣在去年8月28日晚上11時31分,他在時速限制70公里的香港仔隧道內,超速20公里,時速達90公里,被影「快相」須扣3分。運輸署在去年11月31日及12月31日先后發出傳票,昨日更應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但他仍懵然不知,須經記者知會其被「通緝」,才於昨日下午聯絡運輸署了解事件。 他解釋,隧道公司查詢時,自己亦有填報超速駕駛,但由於律師樓的地址在11月中更改,傳票在月底才發出,因地址更改需時約一個月,故未能收到傳票,更交到法庭處理。他指,已向運輸署澄清事件,該處亦會向法庭作出解釋,只要繳交450元罰款,就毋須出席3月31日的聆訊。今次被踢爆超速駕駛,他表示當日選舉拉票后,「真系歸家似箭,踩大蒙少少油。人有錯手,濙一刻真系無心之失」。 只須繳罰款毋須出庭 他又自爆,曾於10年前因超速、雙白線切線等被扣滿十五分而停牌,當時交通事務委員會的劉健儀和劉江華已作出提醒。 他重申,對交通事務及政策仍堅持嚴厲執法的信念,會時刻提醒自己以免再犯違法駕駛。他認為「人人都有錯」,會透過傳媒為事件向公眾道歉,并會買一個牌,放在車內時刻提醒自己,同時又考慮修讀駕駛改進課程,以戒掉自己「性急」個性,避免開快車。他又稱,未收到傳票或是好事,輿論壓力可令作為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的自己時刻得到警惕,事件令自己上了寶貴的一課。 |
================================== 身為律師、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議員知法犯法, 是否要罰重d? |
歡迎光臨 UFunFun 討論區 (http://ufunfun.com/) | Powered by Discuz!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