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敬佛
佛法元忌空谈。密宗尤重实习。实习之道。自敬佛始。佛之本义。在显教研究有素之人。容有了解能力。若未经显教熏习。遽行学密。对于佛字未免茫然。今略述大要如左。
佛之名。在梵语具称[佛陀]。略译曰佛。义为[大觉者]。佛原以探究众生本源为宗旨。真理太微。非甚深智慧不能洞彻。众生莫不潜含智慧。因为凡情所诱。迷惑于六尘之中。以致不克发展。世人所诩聪颖。乃流露意识间之浅智小慧耳。欲求甚深智慧。必先大破凡情。凡情既破。真理自显。能契此境。斯谓之觉。从此广度众生。圆修五智。及其究竟。无所不通。无所不明。斯谓之大觉。具此大觉之人斯谓之佛。
佛恒以圆满之大智。运平等之大悲。而化度众生。在所化范围内。佛光弥漫。普贯众生身中。学者倘明此理。能以虔诚之念。专注於心。日积月累。心中一点佛光自然浓厚。更从阿阇黎亲受普礼普供等真言。日对十方诸佛敬礼供养。则十方佛光。同时荟萃于心。力量尤大。
夙世与佛有重大因缘者。于礼敬之间。能以心光开为色尘。得见诸佛瑞相。然多有误认法尘虚影为色法者。此须审慎。勿自着迷。纵见色尘佛相。仍应缄默。向人自炫。反增业障。此亦学者所当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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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大方等陀罗尼经第二云。[即时得见现前诸佛。................ 如是见者。慎莫语言。若言见者。尚不得福。况出生死。还堕三涂。经百千万劫苦痛难处。此人现身得癞病............。]
此文足供参考
四、忏悔
依教敬佛。往往有行之多年。毫无朕兆者。此非佛性有所未周。徒以迷情深厚。遮蔽正智。心欲专注。辄为六尘诱惑。扰动不定。欲祛此弊。必须真下决心。力忏前非。诱惑一来。便迎头痛击。能作是行方为彻底忏悔。若更从阿阇黎受真言以摄持之。收效尤速。世有口诵忏文真言。心被诱惑自若者。此不足谓之忏悔也。
众生迷惑之行不可胜数。一一对治。势难周备。举要忏悔。约分二端。
(一)
通恶业
内分三类
(甲)身业三
杀生
偷盗
邪淫
(乙)口业四
妄言
绮语
恶口
两舌
(丙)意业三
贪欲
瞋恚
邪见
(二)
内恶业
内分二类
(甲)无间业五
杀父母
杀阿罗汉
出佛身血
破和合僧
毁谤三宝
(乙)口腹业三
饮酒
食肉
食五辛
此等恶业。显教论之甚详。今不赘。密教为速求破惑证真。亦有逐条忏悔之必要。除无间业五种。现生未必具犯外。其余皆吾人所难免。不可不随时儆惕。然忏悔之道。非徒忏前非便了。必也永断相续。更不敢造。乃有效果。其不能遽断者。要当渐次断之。
以上忏法。见不空三藏译[受菩提心戒仪。]无畏三藏[禅要]所述相同。故为学密正轨。行持愈力。效果愈大。若敷衍自欺。佛性殊难开显。
或问学密必须断酒肉乎。曰。密教诸经。每垂此戒。故宜力矫斯习。或问为境所迫。未能素食如何。曰。心心在斋。不贪肉味。亦无大碍。但所处之境可以素食而犹不肯舍肉。斯则为凡情所缚。不能自拔。学虽勤苦。大效难期。其有小验。或误与食肉鬼神感通。或祗与外金刚部相应耳。有志上进者。愿慎思之。或问准提法独许在家人不断酒内。抑又何也。曰。是法首标[具戒清洁]之文。然为普摄群机起见。设此方便法门。俾于环境拘束中觅一出路。其功效自较[具戒清洁]者为逊。吾人立愿。须求弘大。非遇不得已时。勿安于小就也。
五、菩提心戒
敬佛忏悔二事。显教初亦如是。继此则视学者根机。或授小乘比丘戒数百条。以对治诸惑。或授大乘菩萨戒数十条。以发展行愿。比丘戒惟限于出家人。菩萨戒则在家出家皆有之。
菩萨戒以发起菩提心为基。菩提胜义。于五蕴皆空时然后显现真切。播为外迹。则为广度众生之种种慈悲行愿。学者对于显教高级教法。果能深心默契。即是已见胜义菩提心。从此应诸外迹。靡不与菩萨戒条相符。此心保任不失。是为胜义菩提心戒。
学者情执犹盛。菩提心隐没不彰。则须求宗师 极力提撕。以开显本性。虽为凡情遮障。未能发觉此性之活跃于心。但能从外迹菩萨戒条申其行愿。莫敢或渝。是为行愿菩提心戒。
两种戒相。深浅不同。要以真如性海为归。真如境界寂灭平等。凡情虽尽。佛智未备。终涉显教范围。此外更有三摩地菩提心戒。则密宗特具之法门也。
三摩地菩提心者。密教大阿阇黎以三密加持力。于学者心中。迳提出大圆镜智种子。俟其熏发浓厚。心中自然流露真相。若月轮然。此相实为三昧力凝成。故冠以三摩地之名。诸佛之能洞见十方如来众生者。即赖此大圆镜智之力。证此者始称入佛境界。亦云[入佛三味耶]。
密教既以直提大圆镜智为宗。故学者所受之菩提心戒。特称三味耶戒。或称诸佛内证无漏清净法戒。虽应诸外迹。亦参用显教菩萨戒条。而主旨固自不同。唐密特殊之点。即在于是。
三昧耶戒。实为戒中之王。精心受持。斯与佛伍。远离二乘境界。故乐受此戒者。以后不更受小乘诸戒。其中途忽转入小乘者。或未得明师指授之过。或其入本非唐密根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