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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留意既新聞"愛心養母:還我超超B"

值得留意既新聞"愛心養母:還我超超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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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養母:還我超超B
由 手 抱 嬰 孩 開 始 建 立 的 一 段 感 情 , 雖 只 短 短 兩 年 , 但 已 足 夠 牽 腸 掛 肚 。 可 憐 的 超 超 B ( 別 名 ) 出 生 僅 廿 日 便 離 開 生 父 母 懷 抱 , 交 由 保 母 照 顧 , 在 保 母 悉 心 照 料 下 , 超 超 B 過 了 年 多 的 開 心 日 子 , 未 料 其 生 父 卻 主 動 簽 紙 將 其 撫 養 權 交 社 會 福 利 署 , 保 母 一 家 雖 極 力 爭 取 繼 續 照 顧 B B , 卻 被 指 不 符 領 養 資 格 而 遭 拒 絕 , 社 署 最 近 更 通 知 保 母 已 為 B B 覓 得 寄 養 家 庭 。 面 臨 與 B B 分 離 的 保 母 蘭 姨 ( 化 名 ) 誓 要 力 爭 撫 養 權 , 事 件 近 日 在 網 上 引 起 廣 泛 討 論 , 網 民 紛 為 蘭 姨 出 謀 獻 策 , 並 希 望 社 署 在 法 理 之 外 酌 情 處 理 事 件 。

超 超 B 小 小 年 紀 便 要 面 對 未 知 的 前 路 , 事 件 在 網 上 曝 光 短 短 數 日 已 有 數 百 條 留 言 , 不 少 網 民 鼓 勵 蘭 姨 夫 婦 , 「 叔 叔 和 姨 姨 一 定 要 爭 取 到 底 ! 千 萬 不 要 放 棄 超 超 B 啊 ! 」 有 緊 追 事 態 發 展 的 母 親 心 繫 超 超 B 而 激 動 落 淚 ; 更 有 網 民 發 起 所 有 媽 咪 傳 送 電 郵 給 《 東 方 日 報 》 , 希 望 透 過 本 報 喚 起 社 會 關 注 此 事 。

「 我 同 老 公 、 一 對 兒 子 都 當 佢 係 一 家 人 , 我  唔 係 有 錢 人 , 但 都 可 以 畀 佢 一 個 幸 福 開 心  家 , 點 解 唔 畀 機 會 我  去 照 顧 佢 , 唔 通 窮 人 就 唔 可 以 做 人  養 父 母 ? 」 蘭 姨 為 全 職 主 婦 , 靠 丈 夫 供 養 , 生 活 雖 不 富 庶 , 卻 能 自 給 自 足 , 一 對 兒 子 已 成 年 , 不 用 操 心 。 自 B B 加 入 蘭 姨 大 家 庭 後 , 一 家 人 相 處 融 洽 。

祖 母 求 蘭 姨 照 顧 孫 兒
蘭 姨 憶 述 初 見 超 超 B 時 , 已 被 其 可 愛 臉 容 攻 佔 心 窩 , 但 其 遭 遇 則 叫 她 傷 感 , 「  陣 B B 先 得 廿 日 大 , 我 去 到 佢 屋 企 , 見 到 成 間 屋 連 床 仔 都 冇 , 只 係 放 佢  B B 車 度 , 我 心 都  埋 」 。 蘭 姨 與 B B 的 祖 母 自 小 相 識 , 約 兩 年 前 再 巧 遇 , 未 料 對 方 第 一 個 要 求 竟 是 希 望 她 幫 忙 照 顧 未 足 月 的 孫 兒 。 蘭 姨 說 , 超 超 B 的 父 母 並 無 註 冊 結 婚 , 兩 年 來 也 從 無 探 望 親 兒 。

去 年 十 一 月 , 蘭 姨 突 接 獲 社 署 通 知 , 指 超 超 B 的 生 父 母 已 正 式 放 棄 撫 養 權 , 社 署 委 託 蘭 姨 暫 時 照 顧 B B 。 今 年 二 月 , 社 署 突 通 知 蘭 姨 , 指 已 為 超 超 B 覓 得 寄 養 家 庭 , 突 如 其 來 的 消 息 對 蘭 姨 一 家 猶 如 晴 天 霹 靂 , 「 原 來 社 署 唔 係 即 刻 畀 人 領 養 , 而 係 再 去 第 二 個 寄 養 家 庭 過 冷 河 、 等 B B 忘 記 我  , 我 點 都 做 唔 出 ! 」 蘭 姨 正 為 事 件 與 社 署 商 討 , 惟 因 社 署 堅 持 她 不 符 領 養 資 格 而 膠  。

易 手 「 過 冷 河 」 傷 害 更 大
社 區 組 織 協 會 主 任 何 喜 華 指 , 事 件 中 社 署 做 法 僵 化 、 官 僚 , 只  重 工 作 原 則 , 並 非 以 兒 童 利 益 出 發 , 「 既 然 社 署 畀 得 佢  暫 時 照 顧 , 代 表 佢  都 搵 唔 到  咩 係 佢  會 傷 害 B B 。 親 情 、 感 覺 比 物 質 重 要 。 」 他 認 為 , 倘 兒 童 於 獲 領 養 前 , 數 度 易 手 再 交 其 他 家 庭 寄 養 , 對 兒 童 傷 害 可 能 更 大 , 建 議 社 署 彈 性 處 理 。

防 止 虐 待 兒 童 會 總 幹 事 雷 張 慎 佳 認 為 , 社 署 應 就 特 殊 個 案 作 個 別 處 理 和 評 估 , 以 兒 童 最 大 利 益 去 衡 量 。 「 領 養 兒 童 有 指 引 、 有 資 格 無 可 厚 非 , 但 都 應 該 睇 番 個 案  獨 特 性 。 如 果 佢  已 建 立  感 情 , 服 務  質 素 又 良 好 , 咁 社 署 應 該 再 去 評 估 一 下 。 」

社 署 發 言 人 表 示 , 去 年 十 一 月 男 童 之 生 父 母 按 《 領 養 條 例 》 在 該 署 監 誓 員 核 簽 下 , 表 明 放 棄 作 為 男 童 父 母 的 權 利 、 職 責 、 義 務 及 法 律 責 任 , 並 同 意 該 署 為 男 童 安 排 領 養 。 該 名 鄰 居 獲 該 署 授 權 暫 繼 續 照 顧 及 看 管 男 童 , 至 另 行 通 知 。







蘭 姨 一 家 對 超 超 B 付 出 的 愛 , 絕 不 下 於 親 生 兒 子 。 照 顧 超 超 B 的 兩 年 間 , 嬰 兒 車 、 嬰 兒 床 、 尿 片 奶 粉 , 全 由 蘭 姨 一 家 包 辦 , 超 超 B 一 歲 生 日 , 便 在 蘭 姨 夫 婦 陪 同 下 遊 船 河 慶 祝 , 「 我  湊 BB 冇 計 過 錢 , 亦 從 來 冇 要 求 過 分 毫 報 酬 , 依 家 只 係 希 望 可 以 繼 續 同 佢 一 齊 生 活 。 」

蘭 姨 憶 述 , 當 日 接 獲 社 署 寄 養 部 的 通 知 , 已 為 超 超 B 覓 得 合 適 寄 養 家 庭 的 一 刻 , 超 超 B 突 叫 了 一 聲 「 媽 咪 」 , 平 日 天 真 爛 漫 的 笑 容 消 失 得 無 影 無 蹤 , 蘭 姨 強 忍 多 時 的 淚 水 即 時 奪 眶 而 出 , 「 社 署 咁 做 , 同 拆 散 我  兩 人 骨 肉 有 咩 分 別 ? 」

兩 子 視 BB 如 親 生 弟
事 實 上 , 自 兩 年 前 家 中 多 了 這 名 新 成 員 , 蘭 姨 的 家 庭 生 活 亦 起 了 莫 大 變 化 。 次 子 阿 健 以 往 終 日 「 唔 黐 家 」 , 但 自 從 超 超 B 出 現 , 即 時 一 百 八 十 度 轉 變 , 並 立 志 為 弟 弟 ( 超 超 B ) 樹 立 一 個 好 榜 樣 。

變 得 非 常 「 黐 家 」 的 阿 健 說 : 「 好 多 謝 超 超 B , 記 得 第 一 次 餵 佢 食 奶  陣 , 佢 隻 手 仔 捉 住 我 , 令 我 知 道 家 庭  重 要 。 」

至 於 在 電 腦 公 司 任 職 售 貨 員 的 大 哥 阿 豪 , 每 日 放 工 回 家 第 一 時 間 就 是 親 親 這 個 人 見 人 愛 的 小 弟 弟 , 「 我 已 經 當 正 佢 係 細 細 佬 , 唔 會 畀 人 帶 走 佢 ! 除  阿 爸 , 我 點 辛 苦 都 會 賺 錢 幫 手 養 大 佢 ! 」






唉,個養母好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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