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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增放寬 25家先受惠

現增放寬 25家先受惠

為協助企業從資本市場籌資,金管會昨(17)日宣布,上市、櫃公司不論在國內辦理現金增資,或到國外發行海外存託憑證(GDR),發行價最低可由現行市價的九成降至八成。證期局主秘吳桂茂說,此一法案公告後,將有25家企業馬上受惠,包括22家發行普通股辦理現金增資的公司,以及三家發行GDR的公司。
吳桂茂說,把發行價打折成數降低,可以讓企業更容易把好手上的股票或是存託憑證賣掉,增加資金籌募、運用的便利性。
不過,吳桂茂指出,發行價最低降至八成只是因應當前景氣不佳的權宜措施,可適用此一規則的僅限於今年6月底前向金管會申報的案件。
針對這項放寬措施,金管會也宣布三項配套措施,以保障股東權益。
首先是只要發行價格低於現行所規範基準價格九成的案件,必須經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並特別敘明原因、合理性、適法性及對股東權益的影響,並另請承銷商評估資金募足的可行性。
再是發行公司要告知原股東可參與詢價圈購的相關訊息,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中公告相關訊息;最後為發行公司及承銷商不得圖利特定人。
另外,為協助企業順利籌資,金管會也開放現金增資所籌措的股數,在申報時可以採區間方式彈性處理,以避免之後募集股數不足而使現增計畫失敗。
金管會表示,依現行券商公會所定自律規則規定詢價圈購或競價拍賣的現金增資案件,可採股數區間之彈性方式辦理,好降低包銷風險,但承銷商在訂定股數區間時,其區間原則不宜過大,也要考量募資成本及資金募足可行性。
證券業者說,金管會即日起也會放寬承銷價格訂定的時間,只要承銷公告前五個營業日召開董事會通過即可。
另外,承銷商承作公開申購配售的包銷案件,近來也因股市低迷,出現公開申購數量未達銷售數量的情況,現金計畫因而無法順利推動。
為提高現增案的成功機率,發行公司大股東及承銷商內部人等,不得以特定人身分申購現增新股的限制,金管會也會修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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