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 例子二﹕偷錢
有一些垃圾股票,本來一毛錢也不值,但股價從一毛錢打到十塊錢,一個正常人當然不會去買,但假如用的不是自己的錢,而買了之後有回扣,那就另當別論了。這種狗皮倒灶簡稱為「偷錢」。
假設有一位基金經理,買了一億元的垃圾股票,自己收下了一千五百萬元的回扣,當然十分過癮。但是,這樣明顯的偷錢行為,明眼人一看便知,不會被揭發出來的嗎?
話說古代中國同現代中國一樣,都是賄賂盛行,其中一種最熱門的賄賂,便是購買功名。購買功名的交收方法,實在費煞思量﹕先付錢,又怕受賄者收錢後不辦事,先辦事,又怕行賄者得了功名後不認賬。幸好中國人是最天才的賄賂民族,終於想出了交付關節的妙計來。那就是行賄人寫下一張借據給受賄者﹕新科舉人周顯欠趙天生紋銀一千兩。如果周顯中舉,這張借據當然有效。如果周顯不舉,我指的是中不了舉人,既然周顯不是「新科舉人」,這張借據也就無效了。
(閒話一﹕按照定義,中國是多民族國家,因此中國人不是民族,漢族才是民族。在中國的大族當中,維吾爾族和蒙古族都非中國的專利,在國境以北太陽以西都分別有其種族的獨立國家,那麼中華民族應否包含他們?照錢賓四先生的想法,中華是一個文化實體,「夷狄」行夷狄之道,則視之為夷狄,行華夏之道,則華夏之。這是美國的立國精神之一﹕以meme而非gene來決定。如果這樣,「中華民族」這名詞是否政治正確?既然我們是多民族國家,還是乾脆叫「中國人」算了?)
(閒話二﹕上述故事的原版好像是「狀元」,但照我對中國歷史的所知,狀元的選拔過程嚴格,難以賄賂而得。上述故事只可能出現於會試,因此我改為「舉人」。)
上述故事是意圖或企圖說明,只要有利可圖,中國人甚麼狡猾的方法都可想得出來。那位聰明的基金經理可以有以下的做法﹕
1. 遇上牛市第三期時,基金的投資組合大賺了五六億元,就算蝕了一億元,也是小兒科,影響不了大局。到了這時,有誰會去挑戰一位賺大錢的基金經理的少許投資錯誤?
2. 買下這一億元股票後,無論基金經理和股票的幕後老闆都想善後,兩人不妨各拿一千萬元出來,把股價再打高五七成。操作詳情,請參考上一節。股價打高之後,在一兩年後,終於還是會跌至它原來的價值,但到時基金經理可能已退休,也可能遇上了每個投資者都難以逃避的股災,既然是股災,股價大跌自也有合理解釋了。其實,只要買入後的一年間,賬目顯示出盈利合符預期,股價節節上升,已證明了當時的買入決定正確,以後的事,管他娘吧。
6.2.3 例子三
例子太多了,不能盡錄。為了不想多寫一本書出來,只能打住。
6.2.4 分散投資的謬誤
有一種說法,指出由於基金的規模龐大,可發揮規模效應,例如可買一藍子的投資產品,以分擔風險。這當然也是屁話。
關於規模效應和分散風險,是兩個常見的錯誤觀念,我要留待下一本專門講理論的書,才同大家討論,以下只能講大概。
1. 在投資世界,沒有規模效應這回事。資金越大,管理越難,這是定律。如果你持著十萬元,平均年增長率五成,實在易如反掌。但你持著一億元,要增長兩成都很難。巴菲特的勁處並非他的投資年增長三成,而是多年來一直如此,直至現在,他的投資組合如此龐大,依然有著增長,這才是大師級的手段。
2. 凡是風險分擔,都會影響投資成績。我叫你挑選一隻股票,你會挑最好的。我叫你挑十隻,第二至九隻比起第一隻來,一定越來越衰。你購買的東西越多,水準就越差,這是定律。更何況,很多時候,風險並非由分散投資可以分擔得了,在金融海嘯期間,幾乎每種投資產品的值格均下跌,便是一例。(外匯是例外,因為它算的是與其他貨幣的相對價格。)
在這裏,我並非提倡不分散投資,因為有時會發生一些料想不到的突發事件,令你的投資血本無歸。例如在2007年中持有「中信泰富」(股票編號﹕267),一宗炒膿澳幣就可令你血本無歸。我的意思是﹕分散投資有其限度,既然有限度,為甚麼不親自去分散,例如說,買幾隻股票,再存進一些定期存款,已經是很好的分散投資方式了,何必假手於基金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