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愛心養母:還我超超B

愛心養母:還我超超B

愛心養母:還我超超B
01/03/2009

http://orientaldaily.on.cc/new/i ... new/new_a00cnt.html


由 手 抱 嬰 孩 開 始 建 立 的 一 段 感 情 , 雖 只 短 短 兩 年 , 但 已 足 夠 牽 腸 掛 肚 。 可 憐 的 超 超 B ( 別 名 ) 出 生 僅 廿 日 便 離 開 生 父 母 懷 抱 , 交 由 保 母 照 顧 , 在 保 母 悉 心 照 料 下 , 超 超 B 過 了 年 多 的 開 心 日 子 , 未 料 其 生 父 卻 主 動 簽 紙 將 其 撫 養 權 交 社 會 福 利 署 , 保 母 一 家 雖 極 力 爭 取 繼 續 照 顧 B B , 卻 被 指 不 符 領 養 資 格 而 遭 拒 絕 , 社 署 最 近 更 通 知 保 母 已 為 B B 覓 得 寄 養 家 庭 。 面 臨 與 B B 分 離 的 保 母 蘭 姨 ( 化 名 ) 誓 要 力 爭 撫 養 權 , 事 件 近 日 在 網 上 引 起 廣 泛 討 論 , 網 民 紛 為 蘭 姨 出 謀 獻 策 , 並 希 望 社 署 在 法 理 之 外 酌 情 處 理 事 件 。

超 超 B 小 小 年 紀 便 要 面 對 未 知 的 前 路 , 事 件 在 網 上 曝 光 短 短 數 日 已 有 數 百 條 留 言 , 不 少 網 民 鼓 勵 蘭 姨 夫 婦 , 「 叔 叔 和 姨 姨 一 定 要 爭 取 到 底 ! 千 萬 不 要 放 棄 超 超 B 啊 ! 」 有 緊 追 事 態 發 展 的 母 親 心 繫 超 超 B 而 激 動 落 淚 ; 更 有 網 民 發 起 所 有 媽 咪 傳 送 電 郵 給 《 東 方 日 報 》 , 希 望 透 過 本 報 喚 起 社 會 關 注 此 事 。

「 我 同 老 公 、 一 對 兒 子 都 當 佢 係 一 家 人 , 我  唔 係 有 錢 人 , 但 都 可 以 畀 佢 一 個 幸 福 開 心  家 , 點 解 唔 畀 機 會 我  去 照 顧 佢 , 唔 通 窮 人 就 唔 可 以 做 人  養 父 母 ? 」 蘭 姨 為 全 職 主 婦 , 靠 丈 夫 供 養 , 生 活 雖 不 富 庶 , 卻 能 自 給 自 足 , 一 對 兒 子 已 成 年 , 不 用 操 心 。 自 B B 加 入 蘭 姨 大 家 庭 後 , 一 家 人 相 處 融 洽 。

祖 母 求 蘭 姨 照 顧 孫 兒
蘭 姨 憶 述 初 見 超 超 B 時 , 已 被 其 可 愛 臉 容 攻 佔 心 窩 , 但 其 遭 遇 則 叫 她 傷 感 , 「  陣 B B 先 得 廿 日 大 , 我 去 到 佢 屋 企 , 見 到 成 間 屋 連 床 仔 都 冇 , 只 係 放 佢  B B 車 度 , 我 心 都  埋 」 。 蘭 姨 與 B B 的 祖 母 自 小 相 識 , 約 兩 年 前 再 巧 遇 , 未 料 對 方 第 一 個 要 求 竟 是 希 望 她 幫 忙 照 顧 未 足 月 的 孫 兒 。 蘭 姨 說 , 超 超 B 的 父 母 並 無 註 冊 結 婚 , 兩 年 來 也 從 無 探 望 親 兒 。

去 年 十 一 月 , 蘭 姨 突 接 獲 社 署 通 知 , 指 超 超 B 的 生 父 母 已 正 式 放 棄 撫 養 權 , 社 署 委 託 蘭 姨 暫 時 照 顧 B B 。 今 年 二 月 , 社 署 突 通 知 蘭 姨 , 指 已 為 超 超 B 覓 得 寄 養 家 庭 , 突 如 其 來 的 消 息 對 蘭 姨 一 家 猶 如 晴 天 霹 靂 , 「 原 來 社 署 唔 係 即 刻 畀 人 領 養 , 而 係 再 去 第 二 個 寄 養 家 庭 過 冷 河 、 等 B B 忘 記 我  , 我 點 都 做 唔 出 ! 」 蘭 姨 正 為 事 件 與 社 署 商 討 , 惟 因 社 署 堅 持 她 不 符 領 養 資 格 而 膠  。

易 手 「 過 冷 河 」 傷 害 更 大
社 區 組 織 協 會 主 任 何 喜 華 指 , 事 件 中 社 署 做 法 僵 化 、 官 僚 , 只  重 工 作 原 則 , 並 非 以 兒 童 利 益 出 發 , 「 既 然 社 署 畀 得 佢  暫 時 照 顧 , 代 表 佢  都 搵 唔 到  咩 係 佢  會 傷 害 B B 。 親 情 、 感 覺 比 物 質 重 要 。 」 他 認 為 , 倘 兒 童 於 獲 領 養 前 , 數 度 易 手 再 交 其 他 家 庭 寄 養 , 對 兒 童 傷 害 可 能 更 大 , 建 議 社 署 彈 性 處 理 。

防 止 虐 待 兒 童 會 總 幹 事 雷 張 慎 佳 認 為 , 社 署 應 就 特 殊 個 案 作 個 別 處 理 和 評 估 , 以 兒 童 最 大 利 益 去 衡 量 。 「 領 養 兒 童 有 指 引 、 有 資 格 無 可 厚 非 , 但 都 應 該 睇 番 個 案  獨 特 性 。 如 果 佢  已 建 立  感 情 , 服 務  質 素 又 良 好 , 咁 社 署 應 該 再 去 評 估 一 下 。 」

社 署 發 言 人 表 示 , 去 年 十 一 月 男 童 之 生 父 母 按 《 領 養 條 例 》 在 該 署 監 誓 員 核 簽 下 , 表 明 放 棄 作 為 男 童 父 母 的 權 利 、 職 責 、 義 務 及 法 律 責 任 , 並 同 意 該 署 為 男 童 安 排 領 養 。 該 名 鄰 居 獲 該 署 授 權 暫 繼 續 照 顧 及 看 管 男 童 , 至 另 行 通 知 。




唉,其實點解唔比佢地養落去呢?

TOP

社署當 BB 係隻狗定係貓. 將佢掟黎掟去.  

講真個保母照顧左個 BB 都咁耐, 係咪可以問下佢地是否想寄養家庭, ok 既直頭比佢地做.  對小朋友既身心都好.

TOP

問題係個保母因乜事吾符合領養資格,如果純粹行政問題就哽係政府衰,但係如果佢屋企根本有問題,咁留個B佢度即係害左個B

TOP

硬要把至愛分離,未免太殘忍了!
只要bb可在愛中成長,其他已不重要了!

TOP

1)父母唔要個B ,祖母都唔要個B , 就算係還,都輪 唔到果個保母...
2)你做得人保母 ,由頭到尾預左個仔唔係自己,何來要人還呢? 如果個B父母吾係咁pk ,要返個bb ,唔通佢又要人還佢超超B
3)BB仔撫養權唔係話俾就可以俾人,亦唔可以私相受授...好多人諗,對BB仔好就得...但佢冇諗到,如果一個人生完個B , 將佢俾第三者養,而轉個頭第三者可以有權得到個B ge話...咁變相可以賣仔都得la .... 到時D 狗人生完仔女囉去賣,有利可圖..仲大獲

TOP

一聲「媽咪」蘭姨淚如泉湧

2009-03-01

[url=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4/1/1/1052202/1.html]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4/1/1/1052202/1.html[/url]
【東方日報專訊】蘭姨一家對超超B付出的愛,絕不下於親生兒子。照顧超超B的兩年間,嬰兒車、嬰兒床、尿片奶粉,全由蘭姨一家包辦,超超B一歲生日,便在蘭姨夫婦陪同下遊船河慶祝,「我哋湊BB冇計過錢,亦從來冇要求過分毫報酬,依家只係希望可以繼續同佢一齊生活。」
蘭姨憶述,當日接獲社署寄養部的通知,已為超超B覓得合適寄養家庭的一刻,超超B突叫了一聲「媽咪」,平日天真爛漫的笑容消失得無影無蹤,蘭姨強忍多時的淚水即時奪眶而出,「社署咁做,同拆散我哋兩人骨肉有咩分別?」

兩子視BB如親生弟

事實上,自兩年前家中多了這名新成員,蘭姨的家庭生活亦起了莫大變化。次子阿健以往終日「唔黐家」,但自從超超B出現,即時一百八十度轉變,並立志為弟弟(超超B)樹立一個好榜樣。

變得非常「黐家」的阿健說:「好多謝超超B,記得第一次餵佢食奶嗰陣,佢隻手仔捉住我,令我知道家庭嘅重要。」

至於在電腦公司任職售貨員的大哥阿豪,每日放工回家第一時間就是親親這個人見人愛的小弟弟,「我已經當正佢係細細佬,唔會畀人帶走佢!除咗阿爸,我點辛苦都會賺錢幫手養大佢!」

■本報記者

TOP

社署決定不近人情。

TOP

蘭姨又無收錢,點可以話是保姆?
根本bb的祖母就是將個bb送給蘭姨養了,否則點會有人出錢幫人湊仔?
只不過她們老一輩的人,唔懂得咩法律規定,收養程序罷了。
你話個bb親身父母要返個仔都算了,要送去第二個家庭,不如比蘭姨養,點都叫有感情。
送比第二個咪又系一樣養,只是可憐左個bb,比人送來送去,依賴的人一個一個離開他……

TOP

如果父母由一開始唔要俾社處 ,咁個B 就唔洗轉咁多手
仲有,不近人情果個係佢父母,小朋友個名叫棄狗好了..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