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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爆醜聞 警上門姦報案人

又爆醜聞 警上門姦報案人


2009/01/16    來源:on.cc         

警方正「翻十一年前舊帳」,調查一宗探員涉嫌強姦女事主的駭人案件。消息透露,當年一宗刑事恐嚇案中的女受害人,指控負責調查有關案件的一名探員,在馬鞍山女事主寓所錄取口供後將她強姦,女事主鑑於對方是警員,啞忍十一年,直至近期屢傳有警員涉嫌強姦被拘控後,日前終於挺身報案揭發醜聞,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據悉,涉案探員已被邀助查,暫未被停職。

警方消息透露,涉嫌與案有關的探員,曾先後駐守多個警區,包括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荃灣警區反黑組及青山分區特遣隊。女事主今年約四十歲,消息透露,九八年,當年二十九歲的女事主遭人刑事恐嚇,遂報警處理,案件交由刑事調查隊調查,而涉案探員當時正是負責案件的隊伍成員。據悉,有人在查案期間認識貌美的女事主,其後在馬鞍山區女事主寓所內錄取口供後,涉嫌將女事主強姦。

案發後女事主礙於對方為警務人員,又正在調查該宗刑事恐嚇案,遂默默忍受,並無報警。啞忍十一年後,女事主最近接連看到指控警務人員涉嫌強姦被拘控的報道,勾起她的傷痛,亦令她有勇氣報警,遂於日前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鑑於事態嚴重,投訴警察課即將投訴轉交刑事部門跟進調查。

警方發言人昨向本報證實,警方近日接獲一名四十歲女子報案,聲稱在九八年曾在馬鞍山區被強姦,案件暫列懷疑強姦案,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積極跟進調查,暫無人被拘捕。

落口供遭施暴 啞忍11年

警隊接二連三爆出風化醜聞,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對事件表示關注,但認為強姦案受害人落口供時遭施暴,卻在十一年後才報警,檢控及入罪的難度相當高,但他相信警方仍會對案件認真調查。

大律師陸偉雄則表示,強姦案需要多方面的證據支持,除受害人的口供外,還要有客觀環境證據支持,包括醫學及科學上的證據,例如受害人有否受傷,身上有否與涉嫌人接觸時遺下的衣服纖維、體液或分泌物,陰道是否有嚴重創傷等。他指出,強姦案受害人假如在十一年後才報案,除了受害人的口供外,其他證據相信已湮滅,無法再蒐證,受害人需要提供可靠及記憶力強的證人指證,才能將犯案者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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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左咁耐先告 ??

好難啫...
冇咩意思, 又俾人知道晒自己d野.. 不智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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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剛剛婚姻失敗.... 冇晒記扎.. 搵d野黎攪下, 博下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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