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聖經‧真理
感謝主!
這篇是<羅馬書>中最精彩的一部份,亦能證明聖經是神的話語,是真理,是100%可信的書。
因為,這篇是講述一個未信主的人的境況及「罪」如何在人的身上工作(足以證明人身上有罪的內住)
第七與第八章
前一帖講了人因信稱義,不是靠行律法或靠好行為/功德,乃是因信靠主耶穌基督。
又說出了人因信稱義後,並不是容許人繼續過罪中的生活
(正因未信主前,我們是在罪中生活,我們就需要信主耶穌,被祂從罪中拯救出來)
,乃是要進入一個新的生命:聖潔和仁愛的生活。
今日要講的是:信稱義後,人怎樣過一個聖潔及仁愛的生活?靠自己努力遵守律法,愛神愛人?
還是靠著聖靈?
保羅會從他的經歷去證明,一個信徒不可以靠自己的努力過聖潔的生活及成為聖潔!
原因如下:
(1)罪的內住
「不可貪心」:「貪心」是罪。罪藉著律法誡命,使「貪心」在人裡頭發動,
而我們人裡面的「叛逆」之罪,又叫我們渴望去做一些律法所禁止的事。違背律法的刑罰便是死亡。
是罪叫我們死,它藉著那良善的律法叫我們死,罪真是非常可惡!
(2)人屬乎肉體(罪的奴僕)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7:14)
律法是從神而來的,神是個靈。所以,律法是屬乎靈的。
神的律法:愛神、愛人如己、彼此相愛
*問題出現了:我們是屬乎肉體,是已經賣給罪了:罪是我們的主人,我們是罪的奴僕。
比喻:愛人如己是從神而來的,神是良善的。所以,愛人如己是屬乎良善的。
但我們是屬乎邪惡的,是已經賣給魔鬼了;魔鬼是我們的父親,我們是它的奴僕。
叫一個邪惡的人,遵守良善的律法,叫一個屬魔鬼的人,遵守屬神的律法
叫一個讀一年班的小學生,讀中一的數學,能不能?
罪的奴僕的境況(未得救的人):
「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既是這樣,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7:15-20)
保羅知道他該作甚麼,但他不能作又不去作,所恨惡的惡,他反而作了。他察覺到他
是毫無力量去遵守,他越想做好,就越失敗。
你該知道你是該行善,但你不能作又不去作;但你所恨惡的自私,你反而作了。因為,你是察覺到你自己裡頭,沒有良善及慷慨的心,所以你是有立志願意/想行善,但在實行出來之時就有困難。
當你願意/想行的善,你反不行,但你所不願意的自我中心、自私自利的行為卻作出來,那就不是你作的,是住在你裡面的罪作的。
(除非你是喜愛/願意邪惡及犯罪作惡,你也覺得人也是應該是這樣,那就真係表明你比那些未信主有良的人
是更需要主耶穌了!因為,他們是想做好的,只是總是做不好及越失敗,但你卻是想做不好的,還要越變本加厲!)
(3) 信主得救,領受聖靈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8:2)
當人接受了主耶穌基督成為個人生命的救主後,就領受了上帝的靈。
這聖靈住在人裡面,祂所賜人的「善與生命的律」替換了你原先住在人裡面的「罪與死的律」。
當人接受了聖靈,賜人「善與生命的律」便會在人裡面與那原先住在「罪和死的律」爭戰:屬靈爭戰
罪的律就好像地心吸力一般,常常要把你拉進罪裡去,叫你去犯罪作惡;
善的律則是有能力把你從罪中釋放出來,更要賜你行善的力量,讓你以善勝惡。
以前,你未信主前,是沒有聖靈內住的,沒有「善和生命的律」,
「罪和死的律」一直在你的身子支配著你及運行,你也是一直受罪的支配,作惡犯罪,是罪的奴僕被罪所勝。
如今,你信主後,得著聖靈,就可以靠著聖靈,治死肉體的惡行了,還要以善勝惡。
凡有聖靈的人,都是屬神的人,聖靈也是所有神的兒女所有的「憑據」。
聖靈能救人脫離罪和死的權勢,引領人到善和生命的權勢。
聖靈能使一個原是罪的奴僕成為一個善的奴僕,幫助他們過著愛神愛人、聖潔仁愛、榮神益人的生活。
人靠著聖靈,結出屬靈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算制,讓神得著榮耀。
聖靈也能塑造人的心,變成一顆純潔及基督的心。
因聖靈是神所賜的,並不是人努力賺取回來的。所以,是神的恩典也是祂的憐憫!感謝主!
得著聖靈,就是得著重生,得著永生的賞賜。感謝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