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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客戶提供假地址拖欠月費失蹤市民無辜被追數電盈認衰

轉貼: 客戶提供假地址拖欠月費失蹤市民無辜被追數電盈認衰

蘋果日報
A04
要聞
(
2009-01-12)
客戶提供假地址拖欠月費失蹤市民無辜被追數電盈認衰
【記者黃偉駿報道】全港最大電訊商電訊盈科遭揭發兒戲地處理客戶個人資料。有非電盈客戶近月不斷收到電盈手機賬單,復遭收數公司上門滋擾,他向電盈多番投訴後,始揭發原來電盈沒有規定旗下客戶更改地址須提交住址證明。電盈被踢爆後「認衰」,並承諾檢討轉住址機制。



曾投訴不斷收錯信



市民阿佳向本報投訴,過去三個月不斷收到電盈寄往其住所的信件,收信人是一名他毫不認識的外籍人士。每次他在信封寫上「無此人」後原封不動放回郵箱,惟情況未改善,之後繼續收到。阿佳曾到電盈門市投訴,職員稱會跟進。惟上月平安夜前夕,卻有兩名「金毛」青年上門追數,嚇了他與家人一跳,急急到警署報案求助。阿佳在警署當值警員協助下,拆開一封未退回信件,發現是手機月費賬單,追收款項1110.9元。直至日前,電盈職員才聯絡阿佳,表示會終止再到其住址追收有關款項,並承認信件上的外籍人士是電盈手機客戶,去年10月向電盈更改地址,惟職員當時沒有要求該外籍人士提供住址證明便完成手續。該外籍人士隨後拖欠月費及失去聯絡,阿佳無辜成為電盈追數目標。電盈全港有數十萬個客戶,但處理客戶個人資料如此兒戲,令市民無端受滋擾之餘,令人擔心客戶個人資料是否安全。阿佳表示,在網上發現很多像他一樣的受害個案,質疑事件只屬冰山一角。



電盈:正檢討機制



電盈接受查詢時承認,正檢討客戶更改地址的機制,以防類似事件重演,而去年12月收到阿佳退回的賬單後,已終止向他追數及就事件致歉。私隱專員公署不評論個別個案,但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若電訊商沒有確保所持個人資料的準確性,署方會發出執行通知要求改善,不遵從者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兩年。該署去年共接獲八宗類似投訴。電訊管理局去年收到1,532宗有關流動通訊服務的投訴,當中有20宗涉及個人資料遭盜用,包括轉地址毋須住址證明、不知情下被登記成為服務使用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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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阿佳向本報投訴,過去三個月不斷收到電盈寄往其住所的信件,收信人是一名他毫不認識的外籍人士。每次他在信封寫上「無此人」後原封不動放回郵箱,惟情況未改善,之後繼續收到。阿佳曾到電盈門市投訴,職員稱會跟進。惟上月平安夜前夕,卻有兩名「金毛」青年上門追數,嚇了他與家人一跳,急急到警署報案求助。阿佳在警署當值警員協助下,拆開一封未退回信件,發現是手機月費賬單,追收款項1110.9元。直至日前,電盈職員才聯絡阿佳,表示會終止再到其住址追收有關款項,並承認信件上的外籍人士是電盈手機客戶,去年10月向電盈更改地址,惟職員當時沒有要求該外籍人士提供住址證明便完成手續。該外籍人士隨後拖欠月費及失去聯絡,阿佳無辜成為電盈追數目標。電盈全港有數十萬個客戶,但處理客戶個人資料如此兒戲,令市民無端受滋擾之餘,令人擔心客戶個人資料是否安全。阿佳表示,在網上發現很多像他一樣的受害個案,質疑事件只屬冰山一角。


電盈的服務混亂已經出晒名,稍後還有更多真實個案提供畀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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