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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結果論」的角度來說「影像藝術」

從「結果論」的角度來說「影像藝術」

從「結果論」的角度來思考,為了說「更多、更準確、更深刻、更有啟示性、更教人深刻思考」的話,大部份的影像藝術作品,都將影像與複合媒材運用在空間裝置之中。但是也有一些影像藝術作品,是採用單純的傳統攝影形式來表現的。由於可以用來在作品中「說話」的媒介,不如複合媒材或裝置作品的複雜多樣,相對的來說,單獨採用傳統攝影媒材的影像藝術作品,在影像運用的困難度上,是比較高的。

雖然我們很難為「影像藝術」立下一個非黑即白的定義。況且在「一切疆界已然消逝」的今天,為「影像藝術下一個非黑即白的定義,好讓它與別的做一個區隔」本身,其實已經非常荒謬。

但是,如果非要下個定義不可的話,籠統的說(就如第四問的答案所提到的),「影像藝術」的作品,比較能教觀者在觀看時進行聯想、思考。觀者在觀看時,想像的空間顯然要比傳統的要寬廣得多。相對的來說,觀者觀看作品的時間,會明顯的比較長。當然,觀者也比較需要具備「解讀影像」的能力。

所以「影像藝術」與傳統繪畫或攝影藝術的區別,首先可以確定的是,絕對不是在作品的視覺表現形式上的差異。就如前述,影像藝術作品比較明顯的區別應該是,它對影像的運用方式(讓影像承載更具思考性的訊息),以及因之而來的:作者提供觀者的「觀看方式」(觀者必須進行視覺掃瞄、解讀、思考)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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