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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保護 各行業都該納入

個資保護 各行業都該納入

隨著網路的普及,網路消費已經成為民眾經常使用的交易平台,連帶也發生不少個人資料外洩的情況,甚至演變成詐騙等犯罪事件。民眾除了謹慎留下個資,避免外洩的「自保」方式,盡速完成「個人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的立法,去除目前僅指定行業才納入保護個資範圍,才能標本兼治。【王己由/新聞分析】
網路的無遠弗屆,讓民眾可以不必出門,就能透過網路進行各種消費,網路消費可說已是當前國人日常生活中的一環。
民眾使用網路日漸頻繁的結果,連帶也衍生各種網路犯罪,最常見的就是個人資料外洩,小至市井小民、上至總統、五院院長等政府高官無一倖免,既洩漏個人隱私,更易成為詐騙集團使用的工具。
雖然個資法,早在民國八十四年八月十一日施行,但這麼多年來,除了公務機關納入規範保障民眾個資,就只有徵信業和蒐集或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為主要業務的團體或個人,和醫院、學校、電信業、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及大眾傳播業,以及主管機關法務部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團體或個人才納入規範。
由於生活型態的轉變,網路消費並未納入個資法規範行業內,連帶也使得網路個資外洩事件發生後,民眾無法求償;不當販賣和使用的非業者也無法可罰,讓民眾權益保障,總是為德不卒。
有鑑購物頻道、網路購物經常發生民眾個人資料外洩或遭不當使用,法務部已完成個資法的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將原先以列舉或經指定,才能納入個人資料保護的行業,修正成只要有使用個人資料的行業,全部納入規範,擴大保護民眾個人資料。
為了避免個資外洩事件一再的發生,這項攸關全國民眾權益的法案,立法院應該盡速完成三讀,既能規範業者,更能夠保護民眾,一旦受害,才可據此提出相關民事求償或刑事訴訟,方能保障全民權益免受侵害。

新聞來源: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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