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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可不可以xyz」談起

由「可不可以xyz」談起

版上不時有人問,基督徒可不可以xyz,十之有九,都同「性」有關。我們很少看到有人會問:「可不可以支持環保/投票予民建聯/一路睇電視一路食飯」之類的問題。似乎日常生活的其他「應不應該xyz」(下稱應然問題),不會困擾信徒。在類似「環保」的議題上,情況是多數人均認為正確,聖經無直接、明顯的立場,並不會阻礙信徒跟隨社會上多數人的意見。在政治問題上,現代社會大致是政教分離的,在有投票權的情況下,投予a黨/b黨,亦不會令信徒有為難的感覺。在其他個人操守的問題上,如做人要誠實、有禮,基督教與其他文明的要求其實十分接近,信徒亦不會因為接受基督教信仰而和其他人有什麼衝突。

唯獨是「性」,現代社會的觀念的確較前開放,在一般非信徒心目中,不誠實是不道德的,但婚前性行為卻不見得可以用「不道德」來形容。再加上現代人普遍遲婚(香港初婚年齡30歲),堅持婚前不可有性行為,更似乎有點不近人情。關乎信徒的貼身問題是:個人欲求與信仰原則(最少是他們教會理解的原則)的衝突,無疑是令人困擾的問題。

對教會而言,盡管支持環保,但情況是「全世界都支持環保」,教會會要求某種形式的社會公義,但人人都要求某種形式的社會公義。結果是,很少教徒組織會以類似的堅持為賣點。即使有,例如支持民主的基督徒學會/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在眾多類似聲音中,亦不見得突出。結果是,反而是以標榜性保守/以保守尺度演繹聖經中性禁忌的信徒團體,顯得更為突出。(如明光社)

在美國亦有類似的情況,稅務立場/外交政策/民生事務從來不是信徒組織會關心的事。結果是,南方福音派在組織信徒左右選情時,他們索性只看候選人是否在性問題立場上是否與他們理解的一致。他們關心的範圍亦收窄至「候選人是否反對同性婚姻」「是否反對墮胎」兩項。(婚前性行為在美國近乎反無可反)在美國,曾有福音派領導人物試圖將教會組織在選舉時關心的議題擴展,卻反受內部抵制。

我想,以上情況值得信徒思考(不論是問可不可以xyz/回覆說一定不可以xyz的朋友),除了較保守的性道德標準,作為一個基督徒,在其他應然問題上,是否就沒有和「一般人」不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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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香港開紅燈區,賭場, 使用精神科藥物, Close down 教會學校, 一父多妻, 一妻多父,

因為現代社會的觀念的確較前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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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原來閣下支持環保係因為全世界都支持?
我就覺得應該支持,並非因為與聖經無衝突,
相反,我教會既教導係因為神給予人類管理地球,
如今發現了我們要環保,使地球免受更大的傷害,
所以先會支持架喎.果真與閣下幻想好唔同。

其實你所提既值得思考既問題也許閣下也可以思考一下,
是否堅持原則就係等於保守?
是否隨心所慾,無視對錯就是叫做開放?
支持人權等於愛人? 高舉人權就等於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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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請上光明社睇下人地做乜..

似乎是樓主和大部分Media過分專注"性"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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