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嬰兒父母應從法律途徑向有關殮房員工或醫管局作出法律訴訟,指醫院懷疑有人不當處理屍體可能作非法用途(例如吃嬰屍等等,不需有明確證據,只是懷疑).令到所有涉案人士在法庭內交代事實以洗脫指控,否則可能要受法律責任(例如入獄或罰款等等,事乎法官認為指控的證據能控告到甚麼罪,因為雖然你可以懷疑他們吃掉屍體,但根本這是懷疑,而非實在有證據的指控), 至於可以按甚麼法例(死因裁判條例或是衛生條例)作出訴訟,則需嬰兒父母參考法律意見.我相信這樣做一定可以令說謊的人說出真相.因為如果在法庭不說出真相,他們可能被入罪.他們不得不說出真相.坦白說,他們根本不會因良心而說真話.
希望我的提議可以幫到嬰兒父母找到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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