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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座綠色小色問題!

16座綠色小色問題!

因為今日我見到有架 16坐綠色小色 差d撞到人

稍後時間 司機埋站下了車

本身諗住抄低佢個姓名同車牌  打去小巴公司投訴 點知上車時 佢無放個司機証出來

我問佢叫咩名 佢死都唔講  叫我抄低佢車牌就可以!

我想問下大家   16座綠色小巴 車頭位 果張 有姓名既 司機証 係唔係一定要放出來!

如果佢唔放  算唔算犯法  謝謝大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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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應該可以打去警察既交通部的... 好似...
但我未試過, 不過警方是有收投訴再去調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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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reg51(2)規定,公共小巴須要有字牌展示"登記號碼",但無話要有"司機姓名",目前的士係有法例規定一定要展示司機證,但小巴無
運輸署有發出司機證給小巴司機,並透過宣傳鼓勵司機在車內掛出,但並無法律效力,司機如果唔照做,係奈佢唔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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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ry p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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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該晒 甘多位幫手

如果小巴真係可以唔照做 掛個証出黎   真係奈佢唔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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